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提供无偿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的公告
尊敬的办事企业和群众:
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包你满意”的一流政务服务品牌,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无偿帮办代办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服务原则按照依法依规、自愿委托、便捷高效原则,为企业、群众提供无偿帮办代办服务。
二、服务对象企业、老弱病残孕、应急救援、现役军人,以及有帮办代办需要的其他人员。
三、服务范围
(一)帮办服务提供业务咨询、协助准备材料、带领办事企业群众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等服务。可提供帮办服务的事项可通过电脑端“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包头分站”办理,输入地址 http://zwfw.nmg.gov.cn/,进入后“切换区域”选择“包头市”进入“基础清单”专区,查看《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帮办服务事项清单》。
(二)代办服务在材料齐全并完成材料交接手续的前提下,提供全程代替企业群众办理业务的服务。可提供代办服务的事项可通过电脑端“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包头分站”办理,输入地址 http://zwfw.nmg.gov.cn/,进入后“切换区域”选择“包头市”进入“基础清单”专区,查看《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代办服务事项清单》。
四、服务流程
(一)需要帮办代办服务的企业和群众,就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向帮办代办窗口或咨询服务台提出申请,明确帮办代办需求。帮办代办服务窗口按照《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服务事项清单》涉及事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不属于帮办代办业务范围的,为申请人提供引导服务,将申请人引导至该业务办理窗口。
(二)属于帮办代办窗口业务范围的,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当场审查其现有材料是否齐全。对于材料齐全的帮办事项,帮办人员带领办理人去相关窗口办理;对于材料齐全的代办事项,申请人提交项目基本信息并填写《政务服务代办委托书》,代办人员与申请人完成材料交接后,向申请人出具《代办服务受理通知书》,由代办人员代替申请人完成代办事项;材料不齐全的,帮办代办工作人员一次性列出缺少的材料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或方法,方便申请人方便快捷地补齐材料。
(三)相关业务窗口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及时告知办理进展情况。对已办结事项,窗口工作人员要协助代办员做好满意度回访工作,对不满意的地方及时进行整改。
(四)在代办过程中,代办员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将立即终止服务,并出具代办服务终止单。
五、服务咨询服务窗口: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大厅咨询导办服务台(帮办代办服务窗口);服务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咨询热线:0472-6862000。
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1日
来源: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