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获悉,我区下达5000万元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支持完善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区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从2021年底的43.14%提升至58.5%。
今年,我区在巩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推广试点经验,提高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指导各地以终端设施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强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深入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全区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量412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完成36个畜牧大县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养殖场户合理科学利用畜禽粪污,制定粪肥还田利用计划,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配率达到99.5%;加快构建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前三季度共回收农村牧区生活垃圾150吨、废旧物资3.22万吨、废旧农膜260吨。
据悉,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关键是建立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对便于集中处置的地区,建立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配套适度规模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处理厂等设施。对于人口居住分散或偏远农牧区,可因地制宜采取村收集、乡处理或联村处理模式。加快低温裂解炉等工艺推广,厨余和易腐等有机废弃物要就近堆肥或就农处理,建筑垃圾在村内铺路填坑或指定地点掩埋。严禁采取露天焚烧或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或填埋,防止生活垃圾污染“大转移”。
来源: 内蒙古日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