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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获评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

11月19日,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上,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是自治区唯一受表彰的集体。

“中国生态文明奖”是2014年经党中央批准设立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要政府奖项,三年一届,本届共表彰了40个先进集体和60个先进个人。这也是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在连续五次蝉联“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每五年评选一次)后获得的又一重大奖项。

包头是首批国家重点布局的工业城市之一,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建设生态宜居包头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高环境监管和基础设施水平,实现了传统老工业城市由产业结构不合理、能源结构偏煤、生产方式粗放到绿色低碳发展的历史性转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我国重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及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包头模式”。

近年来,包头率先提出并实施“转型、治气、减煤、降尘、控车、严管”六项治理措施,先后推动实施深度治理工程400余项。率先在自治区实施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色、水泥等行业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电力行业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持续推进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流域治理,超额完成了“十三五”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获批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和国家节水型城市。

率先在全国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建成自治区首个工业固废物联网监控平台。成功获批自治区首个“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达茂旗荣获第五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优良天数从2014年的187天增长为2021年的303天,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名列第一。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100%达标,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由75%增长到87.5%。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实施总投资64亿元92项治理工程,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截至11月17日,优良天数281天,优良天数比例87.5%。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姬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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