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困难学生参保缴费如何解决?
答:我市对困难在校在园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参保缴费个人负担部分予以分类资助。其中,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按照70%比例定额资助,重度残疾人按照50%比例定额资助,纳入乡村振兴部门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人员按照70%比例给予定额资助,脱贫人口中属于“四不摘”要求的人员按照50%比例定额资助。
问:在校在园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如何缴费?
答:2023年度,我市在校在园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原则上按照学籍管理原则,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收集信息后统一报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经登记后方可进行个人自主缴费。学龄前儿童(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且没有上幼儿园及学校的儿童)可以就近到居住地由乡镇、街道采集信息汇总后,报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方可进行自主缴费。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2023年4月25日。
问:参加包头市居民医保后,在校在园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会有什么凭证?
答:参加居民医保后,在校在园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在缴费成功2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电子税务局”APP、“蒙速办”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等线上渠道和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缴费记录查询和缴费凭证开具。
问:参保学生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答:在校在园学生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费当年的9月1日到次年的12月31日。
问:参保学生患病可以到哪些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需带什么资料?
答:参加包头市居民医保的在校在园学生,可以到全市范围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看病就医,出院时费用系统直接结算。就医时凭借医保电子凭证、二代社保卡进行登记。赴包头市以外、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无须办理手续,凭借医保电子凭证、二代社保卡进行登记,出院时费用系统直接结算。赴内蒙古自治区范围以外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则需要按照我市异地就医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后,凭借医保电子凭证、二代社保卡进行异地就医结算。
问:参保学生与普通居民报销有什么区别?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答:参保学生医保待遇标准高于普通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低,报销比例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享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门诊待遇等。
问:参保学生得了重大疾病怎么办?
答:(一)居民医保五种重特大疾病。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型精神病、苯丙酮尿症、产科危急重症和布鲁氏杆菌病五种疾病纳入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范围。(二)大病保险保障。大病保险起付线为年度累计个人负担1.4万元。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符合政策的特慢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超出起付线以上的政策范围内费用部分,由大病保险按70%比例支付。全面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三)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保险公司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上限8万元:意外身故、残疾赔付4万元;意外医疗费用赔付1万元。
来源:包头晚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