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司法局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部署要求,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办事需求,包头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将于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恢复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现就相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1.办事群众进入大厅,必须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监测,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按防疫要求使用“鹿城健康365健康码”进行场所登记。
2.办理业务时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安排,依次办理,切勿扎堆,业务办理完毕请立即离开服务大厅,减少人员滞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
3.凡是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包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健康码出现黄码、红码、弹窗或者有发热、咳嗽、咽干、咽痛、腹泻、呕吐等症状者和近期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建议通过线上办理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包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适时调整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望广大市民朋友理解配合。
包头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2日
包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包头市政务中心四楼(九原区建华南路与纬五路交汇处东南80米)
包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路包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层
包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来源:包头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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