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不是“局外人”。当前我市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九原区广大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然而,仍有一些群众防控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漠视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九原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多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以案为鉴,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典型案例
2022年10月13日至21日期间,张某某、曹某某、王某、马某、张某五人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分别从包头市九原区桐荷嘉苑小区、鹿昌新苑小区、富力城六期小区翻墙出入小区,造成疫情防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九原区公安分局对五人给予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
2022年10月20日,王某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强行通过疫情检查卡口,造成疫情防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九原区公安分局对王某给予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
2022年10月18日,马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关闭其经营的牛肉面饭店,偷偷揽客,造成疫情防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九原区公安分局对马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防控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在此,九原公安提醒广大居民:疫情期间采取的防控措施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防控义务。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外溢”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更好保护广大市民群众健康安全,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平安九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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