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九原一男子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立案侦查。经查,2022年10月9日,刘某某(男,43岁)明知其为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未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备,且于9日、10日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严重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九原区公安分局依法立案侦查。目前,刘某某和相关人员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期间采取的防控措施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防控义务。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外溢”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更好保护广大市民群众健康安全,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平安九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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