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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疫情防控!他们的困惑,专家权威解答!

疫情发生以来,能不能延期看病,成了不少肿瘤患者的困惑。

“我刚查出乳腺结节,可能是恶性的,需要做手术”……

“我结肠癌术后该复查了,该怎么办”……

包头市肿瘤医院副院长张钢龄表示,不论是病情的诊断还是肿瘤患者的术后复查、放化疗,短期内“放缓脚步”不会影响疾病的治疗,更不会影响生存期,患者不必焦虑。

毫无疑问,在非疫情期间,肿瘤患者的规范化系统化治疗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面对疫情不得不延期治疗时,患者也无需过度紧张和焦虑,因为适当延期不会影响患者的生存率和缓解率。

“以乳腺癌为例, 2020年国家肿瘤质控中心乳腺癌专家委员会编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乳腺癌合理化诊疗指南》(2020版)中就明确提出‘有些患者可以适当延期治疗’,我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了国家版乳腺癌疫情期间合理化治疗指南的制定。”张钢龄表示,虽然不同的癌种有不同的治疗方案,但都有一些合适的应对方法,具体情况患者可与自己的管床医生或主治医生联系咨询。

在许多人的概念中,肿瘤一经发现应及早手术、治疗,“其实,短期延缓对治疗和患者的生存期没有影响。”张钢龄以乳腺癌为例,若影像学诊断为4a的乳腺结节,90%以上为良性倾向,这部分患者可在1--3个月内观察,观察期间若发现结节有变化随时就诊,不会延误疾病的治疗;若影像学诊断为4c或是5级以上的,推荐就近就诊,市肿瘤医院作为我市疫情期间肿瘤的治疗定点医院,门诊照常开放,有需求的患者可到院就诊。

对于需要手术的患者,如果满足新辅助治疗的条件,可以先行用药,延期手术;正在进行新辅助治疗且疗效较好的,可适当增加疗程,推迟手术治疗。“一些患者也可以根据病情,将静脉注射改为口服用药,减少病人到医院的频次,降低疫情传播概率。”张钢龄解释,化疗大多为静脉输液方式,疫情期间可在医生的指导下改为口服药物;亦可调整疗程时间,如周疗或两周化疗一次,可延长为三周一次;若化疗日期恰值疫情高峰期,不能来院就诊的患者,适当延后1~2周治疗并不会对疾病整体治疗造成影响,患者不必过分焦虑。

对于术后需要放疗的患者来说,在术后两个月之内放疗即可,可待疫情平稳后再到院就医。并不影响病人整体的生存率。

“其实对于化放疗的病人来说,在平时的放化疗期间,也会因出现一些副反应,如骨髓抑制造成的白细胞降低、发热,或者肝功能的异常、胃肠道的症状等原因,适当的往后推1~2个周,但并不影响整体疗效。”张钢龄表示,术后复查的情况亦如此,适当推迟一个月,对病情不会有明显影响,但若出现明显的肿瘤伴随症状或急病症的,如发热、梗阻、疼痛加重,浅表淋巴结明显增大等异常症状,患者在遵循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的前提下到医院就诊。

张钢龄表示,疫情期间,肿瘤患者尽量先通过电话、微信或互联网平台,向自己的主治医生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确定或调整治疗方案,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保证自身疾病的控制和治疗。(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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