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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流程 完成工资统发

财政工资统发是按照国家工资制度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的个人经费,实现收入透明化。将分散发放的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支出全部纳入财政统一发放范围,这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单位擅自扩大补助范围,提高发放标准,乱发各种津贴、补贴等隐形收入的问题,从而解决长期存在的不同部门和单位机关事业人员收入不均的现象。今年以来,青山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措施,严格按照工资统发工作要求,做好工资统发工作,提高工资发放“监、管、控”效能。

青山区每月按照人社局工资审批表核对各单位工资明细,同时核对系统工资数据,实现纸质电子同步核对双保险。终审无误的工资数据如期提交国库集中支付,统发过程中审核数据一经提交无法修改,确保了工资统发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同时,按月给预算单位管理股室反馈各单位当月工资明细及发放数据,进行记账;按照预算单位、业务股室、代发银行、人员性质等信息,每月分别汇总工资表。

财政统发工资严格按照“编制核定人头,组织、人社部门审定标准,财政核拨资金”的程序操作,坚持新增人员必须具备组织、人社、编办审核盖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资料及组织、人社、财政三个部门审核盖章的工资增减变动表,审核无误后,方可纳入财政统发系统。通过各相关部门层层监管,避免因信息更新滞后而造成的漏发、错发、多发等问题。

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财政工资统发工作实现了电子化管理,财政与统发单位工资数据实时传送、同步更新,统发单位按月提交工资电子数据,及时完成审核发放。财政与统发单位及代理银行保持密切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因卡号有误等原因造成漏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工资顺利发放到个人账户。

融媒体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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