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灵活运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方法,成功在宣判前调解了一起诉讼标的近100万元的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尽最大努力维护企业生存发展,保障各方权益。
2021年,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的分公司签订《商品供货合同》《场内合作经营合同》等多份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商品。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年度贸易合约》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供货价值753120.09元,但b公司在履行合同中未对全部供货进行对账,也未向原告支付货款。
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初步梳理,认为该案系涉企纠纷,且标的额较大,为优化营商环境,遂希望双方进行调解。经沟通得知,双方对涉案买卖合同事实无争议,且均有调解意愿,但就欠付货款数额存有争议,需要进行对账。因在诉前要账过程中双方有些小摩擦,于是承办法官耐心劝导,组织证据交换后多次联系双方了解对账进度及调解意愿,根据双方反馈的情况,理法兼顾,进行了相关解答。经多次法律释明和劝导,双方当事人终于不再互相“甩锅”,而是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目前案款已全部履行完毕。
融媒体记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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