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至8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抽调执法人员组成督察组,对市重点在建项目开展“两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协鑫集团内蒙古鑫元颗粒硅、包头美科硅能源三期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察检查,对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5#高炉热风炉砌砖检修、四烧1#2#烧结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提标改造等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抽查检查。
督察组将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隐患及时反馈企业,要求凡能立行立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科学制定方案和安全措施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方案不完善,现场作业管理不到位的3处作业面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同时,督察组组织各在建项目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承建施工单位、现场安管人员,针对高处作业、检维修作业开展了现场警示教育,观看了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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