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建设好公共文化馆并充分发挥其在群众文化建设中的引导、示范、服务、监督作用,对于传播群众文化、促进社会正能量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市政府通过资产置换将原供销社大楼4936平方米交付市文化馆作为办公及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由于该建筑已有30年历史且用途发生改变,在行使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前需进行消防及功能改造,经验收合格方能使用。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所需改造资金拟通过争取上级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解决。
为支持市文化馆做好争取项目资金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巩固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完善文化服务设施,提升公益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36万元,支持市文化馆完善申请上级资金所需前期测算、规划、方案、可研等相关材料及手续,尽早落实资金完成文化场馆功能性改造。
今后,市财政将致力于支持文旅部门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添砖加瓦。
(通讯员 阿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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