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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助力农村牧区要素流转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2年2月22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指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涉农要素市场化规范流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点工作。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精准把握政策要求,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平台要素市场化流转的功能,借助多年国有资产处置成功经验和精细化服务的特色和优势,在已搭建的交易服务体系基础上,依托联结全国三分之二以上地区的产权交易“云平台”搭建农村牧区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逐步完善服务农村牧区要素的产权交易制度体系,进一步推动农牧业资源优化配置,助力农牧产业经济健康发展。

服务土地经营权制度改革,促进土地有序流转

“十四五”以来,中心服务农牧场土地经营权制度市场化改革,帮助农场赋能活权,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产权交易“云平台”实现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以及农地管理法治化,借助市场机制对耕地资源进行高效配置,实现了农牧资产的保值增值。2021年末至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农村牧区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公开挂牌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耕地租赁项目3890宗,涉及23家农场约52万亩耕地,成交3691宗,成交率达94.88%,成交总价近2.20亿元,增值1330万元,增值率6.5%,促进了耕地的规范流转,放活经营权,发挥价值发现功能,保障了农牧场的收益。

服务农垦土地经营权制度公开有序流转的成功探索带动了各类农用地项目的进场交易,2022年6月以来中心先后挂牌并成交了养殖场出租、旧麦场出租、草场出租等项目,交易品类从耕地拓展到草地以及种植和养殖的设施农用地,各类土地的经营权流转进场交易深化了土地制度改革,使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2022年8月16日拉布大林农牧场2700.67亩草场出租项目竞价成交,挂牌价37809.38元,成交价132332.83元,溢价率达250%,为农牧场增加溢价收入94523.45元,助推了农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集体资产进场流转,规范盘活闲置资产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指出,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充分发挥产权交易所的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近年来,中心紧跟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为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涉农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类农、林、牧、草要素流转提供便捷高效的交易服务。

2022年1月,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前巧报社区万豪长隆湾二期金园26号楼 101号房产通过内蒙古农村牧区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公开挂牌招租成交,这是呼和浩特市乃至内蒙古自治区首宗公开挂牌线上成交的村集体闲置房产,该项目的顺利成交让村集体资产“活”起来,在今后几年里,将为村集体每年带来240余万元的可支配性收入,公开透明的村集体资产市场化招租模式成为了村集体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利器。

通过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一站式全流程信息化服务,以及公开透明的交易从制度上实现村集体资产交易的规范化,防范化解了村集体腐败问题的滋生,有利于提升资产资源效益,激发农村经济发展动力,同时还能够保证村集体的利益最大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丰富要素资源交易品类,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的要求。2022年以来中心挂牌交易生鲜乳、甜叶菊、林木等商品,创新了交易品类和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开创了大宗农林牧商品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新路子。同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先后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进行战略合作,将分别针对土地二级市场、抵质押融资、农牧要素资源进场交易进行系统数据对接,共同对交易服务、金融服务、资金监管、综合服务等平台功能进行优化升级。

下一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将进一步服务存量农牧业资产盘活,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创新农牧要素资源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加强全流程精细化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吸引更多买方参与交易竞价。同时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着力畅通产权交易渠道,完善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为助推乡村振兴,推动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来源: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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