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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管理规定出台

近日,针对基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不规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梳理了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包头市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管理二十条规定》,印发各医疗机构执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提供执法依据。

《规定》从人员管理、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监测报告五个方面细化了具体要求,旨在进一步规范药械购进、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药械管理达到购进渠道合法、设施设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台账记录完备、药品质量安全的目标。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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