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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5户企业获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和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

为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自治区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明确规定:对认定为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批(次)产品,按照保费的80%给予补贴。我市积极组织申报,共有15户企业的21个产品通过专家评审,纳入自治区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名单,共争取到专项资金4145万元。

其中,包头江馨微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的11个产品获得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补偿756万元,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的10个产品获得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338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下达相关旗县区。

据了解,保险补偿机制的核心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以市场化方式分担用户风险。专项资金的下达将极大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加快首台套、首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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