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包头市紧跟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步伐,坚决贯彻决策部署,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年来,包头人民从一件件大事小情中感受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温暖与力量。曾经的法治痼疾,在这十年也获得了常治长效。展望全面依法治国的未来,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是全面依法治国思想领航、举旗定向的十年,是谋篇布局、立柱架梁的十年,是踔厉奋发、成就辉煌的十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包头市紧跟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步伐,坚决贯彻决策部署,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取得历史性成就。
多措并举强化依法决策
包头市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抓住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强化依法决策,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法治保障。
抓关键少数学法促依法决策。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安排专题学法,解读行政处罚法、涉企行政行为法律风险点等。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通用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作为必学必测内容,每年组织多次考试。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旗县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法治建设考核目标占领导班子年度绩效总分10%,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意识及能力明显增强,依法决策已经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共识,“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进一步凸显。法治建设督察还被纳入市委、市政府督察内容,年度必有专项督察,年终述职必有法治板块。
完善制度建设确保依法决策。烟花爆竹管理是多年来城市治理的难题之一。为提高空气质量水平,减少全市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减少噪声污染,包头市经过严格程序,出台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
抓住行政决策的关键环节,包头市推进依法民主决策,防范决策风险,制定实施包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实施细则,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机制,试行《包头市社会稳定风险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已成为重要程序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就是按照工作制度、经过严格的程序要求出台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监督合力推动依法决策。包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制度》等35个文件,形成较为完备的行政权力制约体系。“十三五”期间,市政府向人大报告工作150多次,人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食品安全、治安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16次,12个政府部门接受政协民主评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14件、政协委员提案1165件,答复率100%。包头市连续两年开展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搭建政府与市民面对面交流、议政平台。开通了《行风热线》《聚焦执行力》等广播电视问政栏目,群众参与度高,“包头24小时警局”微信公众平台入驻单位235家,注册网民187万人,访问量达2.8亿次。
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近年来,包头市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方式,高效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全要素推进环境依法治理,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利用“互联网+”创新环境监管机制。按照“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执法”的监管模式,包头市以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为基础,利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在线监控、无人机等多种非现场监管手段,创立了“互联网+监管”立体式非现场监管体系,形成了24小时全天候的高压态势,确保排污单位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还对重点排污单位精准、精细、精确管控,在包钢、包铝、一电、华电等116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排放口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295套,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包钢工业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安装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在全市的重点工业园区安装了40套视频监控设施。通过视频监控可以直观、及时地了解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污情况,并可对企业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行为进行识别和取证,有效提高了包头市对排污单位的监管水平,针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真正做到不去现场就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助力企业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形成生态环境执法良性循环。
多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我市先后出台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开展了《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为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此外,我市还制定了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开辟了环保举报问题微信客户端,及时办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依法执法,为包头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包头的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内容。
据了解,2021年,包头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3天,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位居第一,获批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2022年上半年,全市空气质量再上新台阶,空气质量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包头市正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轴、以法治建设为核心,抓好重点执法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工作,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贡献重要力量。
以人为本夯实法治基石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包头市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审批最少、服务最好、速度最快”的工作标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释放更多改革红利,全面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
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包头市持续简政放权,不断完善市、县、乡、村“1+N+X”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在市本级大厅进驻51个部门单位的1487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形成了“全链条、一站式”的涉企服务平台。将涉及个人的医保缴费、社保认证、户籍审批等169个高频事项向家门口的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银行网点等窗口单位延伸,身份证、公积金等150个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形成了“500米、一刻钟”便民服务圈。
将事项放到各基层网点是为了便民利企,但也要考虑到委托下放行政权力的承接情况,得确保委托下放的事项接得住、办得好。为此,包头市一直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严格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模式,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在上级取消下放和机构职能调整上下功夫,实施精准定向放权赋权。从2018年起,开始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到2020年以后,已实现全部清单制度化。之后,包头市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对委托下放行政权力承接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对接受委托的机构部门与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目前,包头市已动态调整公布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6834项,取消下放委托891项,全面实现市场准入“非禁即入”。
坚持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解决项目审批部门联动不足,使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是包头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让审批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包头市创新服务方式,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各行政部门联动合作,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最终将社会投资、政府投资项目的主流程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30个工作日、55个工作日,简易低风险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选址意见书、竣工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7个证照实现了电子证照。
便民惠民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最终目的。包头市紧扣群众需求,在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分大厅率先全面推行了双休日“不打烊”等创新服务举措,有效解决了群众“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问题。同时全面推行“一网办、掌上办、一窗办、一次办、帮您办、异地办”等服务举措。其中,在“一次办”服务举措中,包头市“一张表单、一套材料”的办理模式作为典型做法,在全区范围内被推广。
十年来,包头人民从一件件大事小情中感受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温暖与力量。曾经的法治痼疾,在这十年也获得了常治长效。展望全面依法治国的未来,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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