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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开展信用提升行动 1至7月共办理信用修复44661户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信用提升行动,通过规范信用修复流程,分类施策、精准处置,柔性监管、预防失信,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等措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招商引资、招投标、银行贷款、评先评优等方面免于失信惩戒。

据统计,2022年1至7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信用修复总量44661户,其中移出经营异常名录4814户,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39452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95户。从而依法解除当事人在评先评优、享受政策、资质资格审核、招标投标、合同签订、银行贷款等方面限制,帮助相关各类市场主体轻装上阵,谋求更高质量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工作制度,印发了《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等文件,有效规范失信市场主体的信用修复工作流程,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受理、审批程序环节,对符合修复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采取“即来即办”高效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多种方式提醒和告知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制定分类指导措施,采取电话短信提示、媒体公告、上门送达通知等方式,宣传、提醒、督促市场主体及时按照要求修复信用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等多个媒介,发布了信用修复工作公告,将注销登记、信用修复情况、失信市场主体名单、市场主体信用状况查询网址、失信后果等及时告知失信市场主体,加大信用修复工作的宣传力度。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指导市场主体精准做好年报公示,在年报公示期内,依托QQ群、网站和信函方式,及时告知市场主体要及时年报,做好填报信息核对,并认真核对是否提交相关信息,防止延误被列入失信名单。在年报公示结束后,对通过市场主体自查、数据检测发现明显失误的问题,指导市场主体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和自查证明,按照层级提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后台修复改正,主动规避列入黑名单风险。

市市场监管局营造包容审慎监管环境,依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为全面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实施首违不罚,对逾期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经属地监管所采取电话、上门等方式提醒,市场主体积极配合进行补报的,免予行政处罚。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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