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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稀土产业扶持补助开始申报 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原料供应等5项奖补政策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关于稀土产业扶持补助政策已于近日在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https://czj.baotou.gov.cn/bthqlm/#/home)开放申报。这项政策是我市推动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稀土产业创新发展新高地的重要保障。

在政策奖励范围方面,凡《包头市促进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包头市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发布以来,符合条件的稀土企业均可进行申报。

扶持补助政策共涉及5个方面。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奖补政策包括企业自建购买生产厂房、对原有企业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改造。除规定的奖补政策外,对固定投资10亿元、外资1.5亿美元及以上,或年度税收5000万元以上,世界500强、国内100强、行业领军企业、央企直投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更优惠政策支持。

原料供应奖补政策包括账期贴息、购买镧铈补贴两方面。北方稀土集团优先保障我市的稀土深加工企业稀土镨钕类原料供应,供应价格按照其分(子)公司价格执行,并提供2个月货款账期。市百佳担保公司优先提供企业账期履约担保,市财政承担2个月账期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利息,一季度一兑。对当年购买北方稀土集团镧铈量折合REO100%超过2000吨、4000吨直接用于加工生产形成后续产品并实现产品销售的本市稀土企业,分别按50万元、100万元给予奖励。

研发和应用新技术奖补政策包括技术平台认定补贴、研发费用补贴、关键核心技术应用补贴、科技技术奖补政策、国家重大(点)科技(研发)项目资助政策。其中,对获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的稀土企业及研究院所,由市财政按照国家拨款额25%、最高500万元配套资助;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的,给予国家拨款额20%、最高300万元配套资助。

金融扶持奖补政策主要由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执行,引导该基金重点支持稀土产业发展项目。凡在我市注册、生产、实际销售并依法纳税的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企业,用于本地项目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8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在贷款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予以兑现。

财税奖补政策包括地方财政贡献奖补、高管人员及高层次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奖补。新建项目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自建成投产后第一个纳税年度起,前三年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50%给予奖励,其中稀土永磁电机项目连续五年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凡固定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00万元以上的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企业,高管人员及高层次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奖励给所在企业,企业可用于改善高管人员薪酬待遇。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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