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封信全市灵活就业人员:
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周期统一调整为按照业务年度缴费,2022年1月至6月为过渡期,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为整个业务年度,请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于2022年8月1日开始采用税务部门开通的“线上”“线下”缴费渠道缴纳过渡期及整个业务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一、缴费标准
(一)2022年1月至6月过渡期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431.39元,过渡期基本医疗保险费2588.34元,大病保险费100元,总计2688.34元。备注:2020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44元。
(二)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459.07元,业务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5508.84元,大病保险费50元,总计5558.84元。备注:2021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751元。
(三)2022年1月1日之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医疗保险费总计8247.18元。
(四)2022年7月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2年7至2023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费5508.84元,大病保险费100元,总计5608.84元。
二、缴费方式
经各级税务和医保部门积极努力,开通“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渠道,灵活就业人员足不出户即可缴纳过渡期及整个业务年度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一)“线上”渠道包括:手机微信小程序、手机支付宝市民中心、蒙速办缴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线下”渠道包括:我市乡镇(街道、社区)各征收网点、建设银行和光大银行各网点和税务业务大厅云POS机刷卡缴费。
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通过“线上”“线下”缴费渠道,缴纳2022年1月至6月过渡期及缴纳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整个业务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时请选择税务缴费系统的“人社医保核定”进行缴费。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如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个别月份(含单位停保补缴、办理退休、医保一次性补费等人员),需要先到医保参保地的经办部门现场核定后,才能在手机、云POS机、银行网点选择“人社医保核定”进行缴费。
(二)首次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先到就近旗县区医保经办部门先进行参保登记后,才能在手机、云POS机、银行网点缴费。
(三)必须先缴纳2022年1月至6月整个过渡期医疗保险费,再缴纳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整个业务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如不按顺序缴纳将导致无法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四)已缴纳过渡期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的医疗保险费时,只需缴纳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2023年1月至6月的大病保险50元即可。
(五)缴费过程中,参保群众如需咨询可拨打咨询电话。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我市各级税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附件1:《手机自助缴费操作流程》
附件2:《包头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地址及电话》
附件3:《包头市税务局手机缴费咨询电话表》
包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8日
来源:包头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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