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帮助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降低电子商务企业综合运营成本,增强竞争力,带动创业创新,促进消费提质增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近期,包头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开展2022年度电子商务共享云仓试点申报工作。
试点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的原则开展,培育协同运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战略联盟、资本合作、设施联通、功能联合、平台对接、资源共享等市场化方式打造优势互补、业务协同、利益一致的合作共同体。
据悉,通过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共享云仓工作,可有效降低我市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成本、缓解资金压力,实现降成本、提效率,提升电商企业服务质量,助力企业发展。
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商务局通过政策讲解、申报资料辅导,提高申报质量,并积极沟通上级主管部门,促进项目申报,争取更多资金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
融媒体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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