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按照有关规定,我市将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更新缴存账户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缴存基数一经核定,本缴存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内保持不变。
单位职工缴存基数 下限为1980元
调整后,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1年1月至12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应发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上月的应发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22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当月应发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单位职工缴存基数规定范围也相应作了调整,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上限为22691元,下限为1980元。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随意调整缴存标准。个人缴存者缴存基数上限为7564元,下限为1980元。对缴存基数高于上限、低于下限的单位职工及个人缴存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规范调整。
个人缴存者 缴存比例为24%
按照规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且不得高于12%,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一致。个人缴存者缴存比例为24%。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单位给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
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要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单位职工本缴存年度内月缴存额上限为5446元,下限为198元。个人缴存者本缴存年度内缴存额上限为1815元,下限为475元。
各单位职工及个人缴存者如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已发生变更或与实际不一致的,需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受理部进行变更。职工及个人缴存者如有疑问,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472-12329进行咨询。
据介绍,单位缴存基数调整办理可以通过柜台、网厅办理,办理时限均为即时办理。单位经办人在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进行预约后,按照预约日期携带相关材料至住房公积金各受理部办理。单位经办人也可以登录网厅,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办理。个人缴存者在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进行预约后,按照预约日期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
据悉,单位经办人在办理缴存基数变更同时需认真核对本单位账户基础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如缴存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所属地区、单位性质、缴存公积金单位开户银行、缴存公积金单位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信息、经办人信息等事项已发生变更,单位经办人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受理部进行更新。
融媒体记者: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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