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设计方案,引领创建工作行稳致远。高标准推动实施,为高质量创建培根铸魂。高标准检验成果,示范创建推动全面开花。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不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凝心聚力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
高标准设计方案,引领创建工作行稳致远。积极响应中央、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及时召开2022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进会,出台《包头市“十四五”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展规划》和《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方案》,调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科学有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朝着提档升级目标不断前进。市民委出台《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和《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与市委宣传部、统战部联合印发《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复评复检工作方案》,对2014年以来命名的市级示范单位进行复评复检,加强对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示范单位的命名程序和撤销程序,做到“能进能出”,实现良性循环发展。
高标准推动实施,为高质量创建培根铸魂。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队伍建设,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提升干部素质能力,邀请自治区、市有关领导、专家,就民族工作的光辉历程、历次民族工作会议、基本民族理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贯穿党的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和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独特优势、重要意义、基本路子等方面进行精心讲解。5月23日至25日,市委统战部、市民委组织各旗县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和政府分管旗县区长、民委主任,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八个专项推进组分管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中心负责同志共42人,在兴安盟举办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培训班。通过亲身体验和实际感受兴安盟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的好经验、好做法,参训人员在各领域、各行业日常工作如何与创建工作有机融合方面深受启发,形成了共鸣,为拓宽我市创建工作思路,丰富创建内容提供了保障。
高标准检验成果,示范创建推动全面开花。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健全拓展覆盖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培育选树与示范推广相贯通的创建机制,并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把第三方评估作为外部制衡和促进的有效手段,“考”“教”结合,以评促创,推动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6月,采取委托三方公司实地验收的模式,对全市通过各旗县区初验的495家市级示范单位进行实地验收,计划在8月初完成全部复评复审程序,并进行命名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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