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启用18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了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规范驾驶,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启用1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涉及道路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管理:
一、闯禁行抓拍(对禁限通行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违法行为抓拍)
1.昆河西路与钢铁大街
2.昆河西路与团结大街
3.昆河西路与110国道
4.巴音高勒路和谐警苑C区南门
二、机动车违停抓拍
5.二附院东门
6.青年路与林荫路东向西—包钢三医院门前、
7.团结大街与鞍山道南向北—鞍山道路段
8.鹿纺道东侧尽头,英雄联盟网吧楼顶
9.富强路与鹿纺道交叉口北25米路西
10.富强路与鹿纺道交叉口北25米路东,非机动车道内
11.富强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
12.富强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南80米路东
13.富强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南80米路东,非机动车道内
14.青年路与富强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15.青年路与纺织道交叉口西25米路南
16.纺织道与鹿纺道交叉口西北角
17.鹿纺道与富强路东侧区间道交叉口西北角
三、违法调头(对禁止机动车调头违法行为抓拍)
18.包钢三中西门路段
本通告自6月18日起实施,通告时间为10日,通告结束后开始抓拍并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温馨提示: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更好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高效、规范出行,市民朋友可登录包头交警门户网站,对我市已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查询和掌握。
特此通告。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2年6月15日
来源: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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