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包头市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规范和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市财政制定《包头市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满足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凡属包头市范围的中小型体育场馆,有意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均可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中小型体育场馆由主管部门认定。补助标准根据补助范围,综合考虑中小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的贡献情况,由财政部门依据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统筹安排本级预算和争取上级资金合理制定。
凡属补助政策范围,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均有权通过《包头市财政局惠企利民综合平台》在线申报、审批和办理拨款手续。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奖励单位之后,进行网络公示,财政部门发起拨款指令,办理资金拨款手续,统筹安排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工作。涉及补助资金申报、审批及其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履行义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主管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完善奖补标准,优化补助政策,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标准化、均等化建设。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定期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讯员 阿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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