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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元!“驴友”进站携带水果刀还不听劝

端午节假期最后一天,一名来自杭州的“驴友”因在行李中携带水果刀进站且不配合安全检查,被包头铁路警方查获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月5日13时左右,正在包头东站开展执勤工作的铁路民警接到车站安检员报告称,发现一旅客行李中有可疑物品,在对其进一步安全检查过程中,该旅客不仅拒绝开包,还试图从安检员手中将已查获的刀具抢走,严重影响旅客安检、候车秩序。民警到达现场后,首先对该游客法律教育,游客小文(化名)自称是“驴友”,随身携带水果刀是为了旅途中安插帐篷、削水果等,自己会严格保管。

民警再三教育劝说无效后,将小文口头传唤至派出所。经了解,今年25岁的小文独自游走过多个城市,当日准备继续前往银川,因携带多件行李物品且着急去办理托运业务,情急之下没有配合安检人员工作。在民警耐心教育下,小文认清了自己携带锐器进站的错误,同意将两把水果刀与行李一起办理托运。最终,包头铁路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小文拒不配合安检工作、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2022年5月17日最新发布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规定,水果刀、菜刀、剪刀、美工刀、雕刻刀、裁纸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属于锐器,是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

融媒体记者:张姝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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