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包头新闻网首页 » 包头

分手了,发过的红包还能要回吗?

“之前转账是因为咱俩在谈恋爱啊,现在分手了,钱就要还给我!”“之前微信转的‘520’‘1314’那都是特殊节日的爱意表达,现在让我还钱,这合理吗?爱过吗?”

近日,东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分手索要“欠款”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因双方分手后核对开销时,被告自愿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且表示愿意偿还,法官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本金6.6万余元。

日常司法实践中,情侣之间的特殊金额转账一般视为无偿赠与,赠与人不能再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物。如果双方只是相互日常生活支出,难以认定具有借款合意,尤其是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金额,赠与人要求返还时,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案件承办法官介绍。

恋爱中的金钱支出在法律上究竟如何认定呢?恋爱时的“借款”需要还吗?承办法官解释道,一般而言,根据钱款给付的用途和目的,情侣之间的钱款往来主要分为赠与和借贷两种形式,根据不同的法律性质,在判定上也有所不同情侣分手后,给付财产较多的一方想要追回金钱损失,最常见的理由就是主张大额支出是对方向自己的“借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归还借款,这与“欠债还钱”的一般生活经验相一致。因此,不论双方是恋人或已经分手,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不会随着双方关系的变化而改变。但情侣关系毕竟是一种亲密关系,相恋中的情侣往往更为感性,在理性而又真实的经济往来及司法裁判中,这种感性状态并不利于日后对两人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昔日恋人各执一词的情形并不少见。

一方面,情侣间借贷关系的证明难度相对较大。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借贷双方达成借贷合意;借款已经由出借人向借款人完成交付,即“借贷合意”+“借贷事实”。

所谓“借贷合意”,是指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可借款事实,借条、欠条等都可以作为这一事实的外在表现。在现代社会中,情侣间的“借贷事实”可以通过转账记录、刷卡记录等方式予以证明,但“借贷合意”往往因恋爱关系的存在,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撑,毕竟恋爱伴随着浓厚的感情色彩,不管是基于对恋人的信任或担心影响双方感情,很少会有人要求恋人向自己出具借条、欠条等借贷凭证。此时,虽然有转账记录证明实际存在给付钱款的事实,但由于缺少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无法排除赠与、共同支出或其他的合理情形,付款方主张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并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一般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另一方面,情侣间借贷的利息往往难以获得支持。根据我国民间借贷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法院对债权人借期内的利息主张不予支持;借贷双方对于借期内利率及逾期利率都没有约定的,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逾期还款违约责任。而大部分恋人之间的借贷,既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往往很难主张出借款项的利息

融媒体记者:李鸿瑶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注销须知 ×
我已阅读并同意注销须知
身份验证 ×
点击切换图像验证码
确定
确认注销 ×
注销账号后
请谨慎操作!
确认注销账号

登录黄河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