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管理,自治区民政厅决定从5月中旬起至7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收养工作规范化自查整改专项行动,并下发《关于开展收养工作规范化自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对收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情况、收养评估工作推进情况、与全国打拐DNA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情况、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和收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程序和收养档案管理,以全面自查促整改提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收养制度。
本次自查整改专项行动分为旗县(市区)自查、盟市实地督查、问题整改三个阶段。7月30日前以盟市为单位上报整改结果,民政厅将对部分盟市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全区通报。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收养工作规范化自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此次自查整改专项行动作为检验和推进本地区收养登记服务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手段,要深入实际、掌握实情,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自查整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来源:内蒙古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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