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包头市民政局获悉,5月起,我市全面实施低保居住地申请“一城通办”。
为深化社会救助改革,解决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城乡困难群众申请办理低保等社会救助难题,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多地跑”“折返跑”,切实提升低保申请便利度,市民政局出台《包头市困难群众申办最低生活保障“一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在市域内彻底打破申办低保的地区“隔阂”和户籍“壁垒”。具有本市户籍,且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城乡困难群众,在本市非户籍地居住一年以上、有固定的住所,均可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申请低保救助。同时,符合居住地、户籍地乡镇(街道)低保申请条件的,根据个人意愿,可以向任一方提出申请。这一举措保障了非本地户籍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推动了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提高了社会救助的易及性,让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成色更足。
融媒体记者 梁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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