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开放共享工程,通过财政拨款支持105个市、县、乡镇、社区(街道)四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向社会免费开放并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使其成为人民群众学习科学知识、感受艺术氛围、增进思想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今年截至目前,市财政已落实三馆免费开放及运行补助资金1331万元。
为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局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及底线标准实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任务,通过争取上级补助、本级预算安排、统筹切块资金等方式,确保资金到位,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监督、绩效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做好信息公开,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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