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头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优先支持保障教育经费,助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截至4月,市财政局已下达全市各类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0.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亿元,增长20.2%。
安排各级各类教育公用经费2.79亿元,包括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等,确保各项教育公用经费政策落地,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安排各直属学校(单位)专项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0.34亿元,包括特色教育工作经费、教育督导和教育统计经费、智慧教育“名师视界”直播运行费等,促进全市各类教育事业提档升级。
安排教育三项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外聘教师经费0.96亿元,确保全市教职工班主任职级制改革经费、高中分层教学改革实验经费如期发放,指导任课教师、开发课程资源、名校长工作室等工作顺利开展。
安排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99亿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力助推教育帮学助学,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安排各类教育领域项目资金4.61亿元,主要包括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和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增加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化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创新能力发展,全力助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融媒体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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