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改革者强,唯创新者进。日前,包头市教育局全面启动2022年校长任职资格考评工作,这是继2021年我市教育系统首次开展校长任职资格考评以来的又一次全覆盖式考评,在自治区范围亦属尝“先”之举。
推行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考评,是全市教育系统加强中小学领导班子建设,激活中小学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安排部署的务实行动。
2020年9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有关办法,严格落实校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规范校长选任程序,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党组织在校长选任中的重要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市教育局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包头市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在全市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全面推行校长任职资格考评制度,在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推动教育改革方面迈出了创新发展的一步。
为确保全市校长任职资格考评工作有序开展、有力推进,根据全市校长队伍建设实际,成立了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担任组长,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相关领导组成的全市校长任职资格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区(旗、县)比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搭建起高效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领导小组设计了严密的工作流程,明确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把政治素质综合考察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察。取得合格证的人员纳入市、区(旗、县)两级校长备选人才库,由上级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培养。
2021年,我市教育系统首次开展校长任职资格考评,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颁发“包头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考评合格证”,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合格证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取证三年内校长任职资格有效,三年内未任职的需重新考取。在取证三年内任职的校长,自任职起每年注册一次,由各地区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注册程序。着眼于校长任职资格的有效运用,我市建立校长任前备案审核把关制度,将具备《校长任职资格考评合格证》作为办理校级领导任职备案的必要条件。
据了解,市教育系统共设置中小学校级领导岗位1150个,目前全市430名教师考取了《包头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考评合格证》并纳入校长备选人才库管理,其中72名库内人已提拔到校级领导岗位。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针对取得校长任职资格的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激励引导全市中小学校长和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积极主动学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学习教育领域有关政策,自觉提高政治素质、提升专业素养。各级组织部门选派相对成熟的干部跟岗挂职、调训,在实践锻炼中进一步坚定他们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今年年初,在顺利推行全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考评工作的基础上,市教育局持续加大改革力度,制定印发了《包头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考评合格证认定细则》,进一步规范校长任职资格考评及资格认定工作。在今年的校长任职资格考评工作中,市、区(旗、县)两级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将联合发力,持续强化中小学校长人才发现、储备、培养、使用,切实把优秀人才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中来,着力打造一批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后备力量,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通讯员 胡彦玲 融媒体记者 赵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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