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包头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防失业促就业保生活政策,2022年,我市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
据了解,扩围政策申领范围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未领取过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期间停保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未领取过失业补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后停保的失业保险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牧民工,可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期间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记者了解到,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享受6个月,标准为我市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临时生活补助最长可享受3个月,标准为我市城市保障平均标准。同一农牧民工既有农牧民工参保缴费记录又有城镇职工参保缴费记录情形的,按规定发放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按月发放,自申领之日当月或次月计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待遇。
据了解,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实行手机申领。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中的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掌上12333”APP、“内蒙古人社”APP进行申领。由于目前自治区社保经办系统升级,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2022年5月20日后申领,也可到我市人社部门综合柜台申领。每月1-15日申报的当月审核,15日后申报的次月审核。政策执行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市民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相关部门联系电话:6169351
融媒体记者: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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