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8时40分许,东河区公安分局东方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报警,称其位于河北村的平房失窃,丢失物品若干。民警2小时锁定嫌疑人。
值班民警询问得知报警人前段时间不在家,报警当天回家发现失窃,丢失凳子、炉子、切面机等物品。由于案发地在村内,监控设备不完善,值班民警立刻开展现场走访调查,同时协助技术中队展开勘查。走访到任某居住的房子时,民警透过锁口敏锐地发现任某家有一个凳子与报案人被盗的凳子十分相似,但该房屋从内锁住无法进入,不确定屋内是否有人。民警登上邻居家房顶观察,看到任某正在屋内睡觉,同时拍下凳子的照片。经受害人辨认,这把凳子确系其家的失物。
确认后,蹲守民警立刻敲门,睡眼惺忪的任某刚打开门就被民警控制,现场询问任某身份信息时,任某称其因盗窃被判刑刚释放不满一年,询问其是否有盗窃行为,任某拒不承认,但问及凳子的来历,任某吞吞吐吐无法说明。民警依法传唤任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讯问任某如实交代了其于去年12月在沙尔沁三村入室盗窃和今年3月、4月在河北村入户盗窃两起的犯罪事实。经侦查工作,民警于河北村废品回收站扣押部分被盗物品。
目前,嫌疑人任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串并中。
融媒体记者:李鸿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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