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包头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我市2022年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据了解,此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范围为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足额缴纳一年以上,且失业保险不欠费,由参保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此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为大型及其他企业按照上年度(2021年)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90%发放;社会团体等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其中,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30(含)人以下的小微企业继续沿用不超过20%的比例。裁员率按照企业上年度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月平均参保人数比较确定,月均参保人数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方法计算。
据了解,对于审批发放流程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会执行统一企业资格认定与公示流程。审核工作执行“免申直返”模式,由参保企业、社会团体等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执行初审、复审、终审审核流程,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稳岗资金到企业账户。对于严重违法失信、2021年至今有过环保处罚的和僵尸企业不予拨付。
记者了解到,目前,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已开始,如遇问题,可及时与市、区两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
融媒体记者: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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