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群众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自2017年以来,包头市两级人民法院全面推广网上立案,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的目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近日,包头市某钢材公司(以下简称钢材公司)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咨询立案的相关问题。
据该公司称,现有生效判决确定杨某、张某和包头某建工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公司)需给付其钢材款400余万元,案件正在执行程序中。但在执行过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建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了管理人。钢材公司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管理人认为其主体资格存在问题,对申报债权不予确认。钢材公司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对于钢材公司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答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钢材公司对债权申报结果不服,可以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15日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钢材公司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交起诉材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随后,钢材公司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立即将该案纳入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启动“绿色直通车”服务,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完成了立案工作,将案件移交至审判庭室。
据了解,包头市两级人民法院全面推广网上立案,印制了《常见类型案件收案指引》和《常用法律文书样式》,引导当事人按照指引提交起诉材料等,实现收案标准统一,并制定了《包头法院网上立案操作指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操作指引》《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操作指引》等智慧诉讼服务手册,指引当事人通过线上办理网上立案业务。同时,规范了审核流程,提高立案效率,要求窗口审核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对网上立案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入办案系统;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进行解释说明,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法律权利。
2021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服务网、自助设备和其他网上途径共计立案21784件。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两级法院民事行政一审和首次执行案件的网上立案率实现92.33%的目标,名列全区法院首位。
融媒体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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