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市青山区民政局以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立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聚焦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积极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分阶段的社会救助体系,夯实“创新+实践”的工作作风,落实“双+”体系,探索“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有效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和水平。
健全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放权”再深化
青山区修订完善《青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等5项配套制度,建立综合认定体系。出台《居住地申报最低生活保障方案》等3项制度,实施精准施救,推进社会救助标准化认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
建立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指标体系,根据不同的劳动力系数,量化劳动能力,明确子女赡养义务,划清政府托底不越位的保障底线,全面提升低保家庭认定的科学性、精准性。建立低收入家庭动态监测平台,实现社区主动发现、居民自主申报双线并行,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准确地享受到相关政策。截至目前,低收入家庭平台中已录入101户、211人。
作为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地区,青山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低保、临时救助审批权全面下放到社区,由原来的22天一个审批周期压缩为13天办结,真正实现了“群众少跑路、最多跑一次”。2021年3月开始试行居住地申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长期居住在青山区的包头市户籍困难群众,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申报最低生活保障,并享受青山区多元化服务。截至目前,已为9户12人办理了居住地申报最低生活保障的业务。
提升保障水平 社会救助“力度”再提高
青山区在全市逐年提标的标准上额外对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残疾人、18岁以下在校生和重病患者,按照不超过低保标准30%的比例提高补助水平。截至2021年底,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和其他专项补贴金共计910.55万元。
根据青山区民政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对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并给予低保全额及青山区额外补助。截至2021年已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240人发放救助金249.12万元。针对新冠疫情,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过渡期间对困难群众救助的方案》,开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绿色通道。为全区66名困难学生发放购买网费补助共计13200元,保障了疫情期间困难学生的网络学习。为全区困难群众发放价值46125元疫情防护包750份。
青山区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结合56个社区网格化治理,辅以公安、城市执法等部门联动,主动发现需要急难救助的家庭。2021年全年救助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等困难群体1653人次,共发放临时救助金73.75万元。增加临时救助备用金,从2022年开始为每个街镇年初预留备用金3万元。
加强党建引领 社会救助“服务”再升级
青山区依托“党建·爱心公益汇”APP平台,形成线上互动、线下帮扶、线上线下优质配比的点单式救助,实现了党组织、困难群体、爱心企业、爱心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公益资源和需求的最大化对接整合。
同时,探索“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模式。打造青山区党建·志愿爱里基地,搭建“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培育区、社区、社区网格三级志愿服务网络。探索开展扶困救助、扶助弱势群体等6类特色志愿服务项目,为社会救助兜底性服务发挥“零距离”作用。
青山区积极推进救助改革工作,实现救助工作从管理向服务的跨越式发展,2021年投入60万元购买社会救助多元化服务,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点单需求。从为老、助残、助学、就医、心理疏导等方面服务了110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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