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制定《包头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政策引导支持,加强文化旅游业发展政策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化旅游业发展政策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促进旅游消费、创建旅游品牌、开发文旅产品、支持文旅活动、改善旅游设施、提升旅游服务、促进文化旅游发展和提升能力建设等方面,以及对包头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其个人给予的奖励资金。奖励方案经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开,获奖单位及个人经主管部门认定,奖励资金由本级预算和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安排。
凡属奖励政策范围,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均有权通过《包头市财政局惠企利民综合平台》在线申报、审批和办理拨款手续。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奖励单位之后,进行网络公示,财政部门发起拨款指令,办理资金拨款手续,统筹安排奖励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主管部门设定绩效目标,组织自评和部门绩效评价,对实施效果良好的继续支持,效果一般的谨慎推行,效果较差的取消执行。财政部门要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融媒体记者: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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