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东河区法院畅通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涉企案件办案效率,日前,东河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从执行立案到案件执结,仅用20多天,87余万元执行款就顺利执行到位,高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包头市某有限公司与安徽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东河区法院诉前调解后双方约定由安徽某股份有限公司限期给付货款,如果没有按期支付,需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因被告未如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包头市某有限公司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张凤娇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了解被执行人公司的财产状况,同时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时送达被执行人要求其向法院报告财产。同时,通过线上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账户依法进行查询、冻结。
虽然被执行人账户上有足够的金额可供执行,但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不影响被执行人正常经营及资金往来,减少执行对企业经营影响,执行法官通过认真研判,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从企业健康长期发展的角度出发进行劝说,敦促其尽快履行。
在与执行法官的多次沟通后,被执行人同意法院直接从账户中扣划,且承担执行费,但是希望申请人免去迟延履行利息。
张凤娇随即联系申请人,在释明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于法有据,可以选择放弃或者不放弃后,申请人表示,“虽然因为是这笔款项迟迟未到账,给公司的经营造成了困扰,但是法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把钱执行回来,我们已经很高兴了,我们同意放弃迟延履行利息……”
随着申请人收到了全部执行案款,一件涉企案件圆满执结。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东河区法院始终立足执行工作职能,深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高效执行理念,依托智慧法院、执行手段的创新和丰富,多策并举,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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