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民警巡逻至G6高速公路609公里处时,发现一辆京N牌照的小型轿车停在货车道内,后方未摆放警示标志。民警帮助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上前询问驾驶员情况,得知驾驶员准备从包头东出口驶出,但不熟悉路担心走错,便将车停在了货车道上准备拨打电话咨询。
民警将其引导至包头东收费站后,要求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件,驾驶员先拿出行驶证递给民警,民警询问其是否有驾驶证时,驾驶员张某有些迟疑地告诉民警其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了。民警对其身份证进行核查,确定了张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张某坦白称,自己的驾驶证因醉酒驾驶被吊销了,这次从北京来包头办事,想着可能没有交警查车,便大胆驾车出行,没想到最后因违法停车被民警发现并查获。民警对张某违法停车、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普法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通讯员 刘畅 融媒体记者 宋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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