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法院一天给我们调解了2起案件,解决了困扰公司多年的大难题……”签完调解协议书后,东河区河东镇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东镇某公司)负责人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日前,东河区人民法院沙尔沁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了河东镇某公司诉内蒙古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东镇某公司诉包头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2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调解金额分别为200万元、745万元,共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近9万元。
在立案时,因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在经当事人同意后,案件进入诉前调解。
调解员在与双方的沟通中了解到,原告与被告有多次合作往来,双方关系一直较为密切。调解员将2起案件的当事人约到法庭进行调解,在调解员的多番调解下,被告公司分别阐述了还款计划,原告公司也表示体谅,同意放弃利息,只要按期偿还本金即可。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申请了司法确认。
“在快速高效保障原告合法权益,减少司法程序对企业正常生产影响的同时,也要尽可能降低被告企业的还款压力,让民营企业能够健康运营。”东河区人民法院沙尔沁法庭庭长朱多颖表示。
东河区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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