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市住建部门对我市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拨付节点再次进行调整。据了解,今年3月17日,住建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我市在深入研究政策、精准把握重点的基础上,遵循“因城施策、灵活调整”的原则,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资金的拨付节点由8个增加到12个。除将项目施工过程中完成主体工程结构进度的拨付节点由原来的3个细化至5个外,最大的变化是监管资金的首次拨付节点由“工程项目基槽开挖”调整为“工程施工至首层室内地坪标高”,最后拨付节点延长至“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同时增加了“工程主体完成二次结构”“电梯、消防、人防工程完工”等拨付节点。
目前,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已全面完成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系统平台的连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进行网上业务申报,监管资金拨付的速度也得到了大幅提高,实现了“让信息、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的服务理念。
融媒体记者:李硕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