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我市为确保17.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已下达财政资金1.3亿元。
2022年我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提高到水浇地亩均标准1800元、旱作亩均标准1300元,其中财政补助水浇地亩均1700元、旱作亩均1200元,筹资筹劳不少于100元。同时,鼓励各旗县及承包经营高标准农田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投入,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
我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监管范围,通过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实现财政资金拨付和监管“一竿子插到底”,促进资金按规定用途精准发放到位,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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