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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人民法院“三优先”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质效,东河区人民法院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司法举措,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优先立案。“看着排队立案的‘长龙’还有点心急,幸亏在导诉员的指引下来到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成功立案4件,共耗时20分钟。”东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内,内蒙古某公司企业负责人感慨于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便捷高效举措。

为将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落细,东河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立案窗口服务水平,为企业诉讼提供便利。设立涉企“绿色服务窗口”,安排导诉员提供涉企案件导诉服务。

优先审理。“这个官司还以为要打上一段时间,没想到在法官的调解下,这么快公司就拿回了货款……”签完调解书后,东河区某企业负责人还是对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心存疑虑,直到收到货款到账的信息后,他才彻底放下心。

东河区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当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在诉前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力争使矛盾化解在诉前。

为提高涉企纠纷审判质效,凡涉企纠纷案件立案后及时加贴“涉企案件”专用贴纸,确保立、审、执环节快速运行。完善健全速裁机制,推行简案快办,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优先执行。“如果长时间冻结企业的基本账户,会影响生产物资的采购以及跟其他公司的合作发展,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确保被执行企业不能因一件执行案件而陷入发展困境……”东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东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办理涉企执行案件时,全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及时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采取符合实际的执行措施。

加大涉企债务案件专项执行力度,集中攻坚涉企执行案件,采取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执行完毕率和实际到位率,确保企业资金及时回笼,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加快涉企案件执行进度,自涉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起,加强对执行案件各个节点的管理和监控,对用时过长的案件进行提醒督促,确保有效提升涉企案件执行质量和效率。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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