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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门口”的调解 精准化解涉企纠纷

2022年3月23日,一起涉案标的额为745万元的涉企纠纷在沙尔沁镇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得到圆满解决,这一桩涉企纠纷案件的妥善调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包头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需要向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某贸易有限公司借款745万元,经过多次催缴包头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还清欠款,于是内蒙古    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某贸易有限公司向沙尔沁派出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被告支付欠款以及利息,在审理过程中,由于双方对存在欠款745万元的事实均认可。为提高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沙尔沁镇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主动介入进行调解。整个调解工作历经3个多小时,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包头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愿于2022年5月31日前向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某贸易有限公司偿还所有债务,并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后续当事人可以自愿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来确保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执行力,这起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沙尔沁镇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法官、法官助理、司法所所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乡贤能人等,当事人可以“菜单式”选择调解员,便于沙尔沁地区当事人(沙尔沁镇23个自然村、河东镇26个自然村、东兴街道办事处5个社区)调解,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东河区司法局将“三调联动”工作摆在突出战略位置,逐步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更为密切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家门口”,把司法服务送到企业面前,创新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用心用情用法保护民营企业,依法依规服务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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