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民营企家因为被判缓刑,矫正服刑人员的特殊身份使其自由活动区域只限在所居住的旗、县(区),企业家跨区活动难以得到批准。为深入开展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近日,土默特右旗检察院立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组织检察人员再度对辖区内接受社区矫正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督,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接受矫正监管、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调取辖区内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档案、了解社矫期间的现实表现、核实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情况后,随机抽选了辖区内6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地走访。走访中,检察人员通过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谈心谈话,详细询问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社区矫正期间存在的困难。
部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认为,在接受社区矫正之后,请假离开本辖区比较麻烦,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了一定影响。针对上述走访收集到的情况,土默特右旗检察院结合《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与旗司法局积极沟通协商,提出“检察办法”,确定用人性化的审批、管理、销假等方式,解决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问题。下一步,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将继续探索简化社区矫正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的批准程序和方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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