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3名流浪救助人员在青山区公安分局民警的帮助下落了户,意味着他们拥有了可享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优待政策的“身份证”。
不久前,青山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接到辖区内包头市救助站公函称,一批流浪救助人员需办理落户手续。经了解,这些流浪救助人员在救助站至少待了3个月以上,最长的已待了6年,这些流浪人员都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无法说清自己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难以帮他们找到家人。也因身份信息不明,直接导致他们无法适用国家特困护理及免费医疗等相关政策。
新城派出所立即向分局行政审批中队汇报,指派民警完成此项工作。然而,接手这项工作后,民警发现这些流浪救助人员情况复杂,他们中,年龄最大的90岁,最小的25岁,大部分存在智力障碍和精神疾病,口齿含糊不清,记忆力差,很难一次完成信息采集。
为避免出现双重户籍和犯罪人员利用流浪救助人员身份逃避法律制裁的情况,民警李晓鑫、张斌利用休息时间深入救助站,经过10多天加班加点的调查走访,将采集的流浪救助人员信息通过数据库反复排查、比对,逐一核实确认了身份。随后,青山区公安分局行政审批中队又加班加点,为13名流浪救助人员办理了落户手续。
“流浪救助人员有了户口,我们也安心了。”包头市救助站负责人将一面“鱼水相依,为民救急”的锦旗送到新城派出所后表示,“公安部门扫清了流浪救助人员享受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的障碍,我们可以尽快办理各项申请业务,让这些流浪救助人员的护理、医疗得到有效保障。”
融媒体记者:宋美慧;通讯员:董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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