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家药监局、自治区药监局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于即日起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全领域、线上线下全覆盖、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为目标,严查违法、严控风险,全面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方案》明确
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卫健三部门共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本次专项整治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非法渠道购进、无证经营、违规网络销售为重点,紧盯疫苗、中药饮片、特殊药品、血液制品、儿童及特殊化妆品以及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紧盯农村牧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针对其弱势群体聚居、维权意识不高、违法违规行为易发的特点开展检查。
《方案》提出
专项整治行动将通过企业自查、交叉互查、飞行检查、双月通报、半年督查、年底交账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同时,要与疫情防控、日常监管、监督抽检、稽查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风险清单,实施销号管理。从根本上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
《方案》要求
整治期间,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坚持案件查办全市“一盘棋”,做到“三个着力”“两个加大”“一个建立”。即着力提高政治意识、着力统筹整体推进、着力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包头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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