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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治疗用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治疗用药。

确诊患者使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增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按甲类药品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于尚未挂网的新增药品,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开通绿色通道直接挂网,挂网前允许医疗机构先在线下采购应急使用,保障临床需求。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疫情期间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此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针对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强化责任担当,持续落实“两个确保”政策,全力实施救治基金预拨、畅通药品耗材供应渠道、开通支付绿色通道、开展便民服务等一系列医疗保障措施。本次医保支付范围的临时调整,进一步完善了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机制,有力支持了全区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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