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去年我市共计争取中央、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178.3亿元,同比增加24.8亿元,增长16.1%。此外,争取到新增债券资金35.2亿元,聚焦高质量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财力性转移支付大幅增加。2021年,我市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8.5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4.3亿元、县级财力奖补0.5亿元、民族地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其他财力补助0.6亿元、一次性财力补助3.1亿元。同时,争取自治区将我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支出责任分担比例由50%下调为30%,年均减轻市财政负担5亿元左右。
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长较快。我市紧扣国家不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政策导向,积极向上争取共同事权转移支付58.5亿元,增幅达24.4%。其中,社会保障、农林水、交通运输、教育等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长较快,增幅高于盟市平均水平。同时,向上争取到养老保险缺口补助资金4亿元,有效缓解了社保基金缺口补助压力。
专项资金争取工作取得新突破。我市结合优势产业、地区特点以及发展短板,在重大项目争取上实现突破。如争取到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2亿元,污染防治、重点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资金3亿元,重点产业发展、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5亿元等。此外,我市成功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三年9亿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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