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石拐区司法局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联防联控工作,严防因信息传递不及时导致排查、防控不到位造成的疫情隐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无缝对接”。
2月16日,我局收到内蒙古第四监狱通知书:夏某某于2月27日刑满释放,需返回原籍,请配合做好疫情期间“必接必送”工作。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考虑到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地都在加强人员流动管控力度,市外刑释人员顺利、安全回家成了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第一时间联系监狱启动安置帮教衔接机制,制定接送方案。在夏某某各项指标检测及安全评估均合格后,2月27日下午,第四监狱狱警将其送至包头市九原区高速路口,与我局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以及夏某某家属进行相关工作交接,因昆都仑区均属于中高风险管控区,由夏某某家属直接将其接回家中。
根据包头市疫情管控措施,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积极对接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人员报备,又联系夏某某居住小区昆北街道办事处丽日花园社区进行人员登记,并要求夏某某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规定,进行居家隔离,疫情结束前不得离开居住地,并鼓励其树立生活信心,自强自立。
疫情期间,我局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与监所、刑满释放人员所在的乡镇、街道对接,询问清楚需要的衔接手续,是否需要核酸证明等事项,严防因信息传递不及时、排查防控不到位造成的疫情隐患。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按照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全力做好各项防护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无缝对接”,铺就了刑满释放人员安全回家之路。(通讯员:马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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